弃官寻母
宋朱寿昌,年七岁,生母刘氏为嫡母所妒,出嫁。母子不相见者五十年。神宗朝,弃官入秦,与家人诀,誓不见母不复返还。后行次同州,得之,时母年七十余矣。
七岁生离母,参商五十年。
一朝相见面,喜气动皇天。
【译文】
北宋朱寿昌(公元1010~1080),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与家人诀别,发誓不见到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西同州遇到生母,母子欢聚,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译诗】
七岁就和生身母亲分别,五十年的分离不得相见。
终于有一天找到了母亲,喜悦的气氛感动了上天。
【评语】
这个故事中的儿子幼年离母,母亲对于他来说只有生身之情,却无养育之恩,然而血缘之亲即使远隔时空,也依然割舍不断。世事无常,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会发生骨肉离散的人伦悲剧,只有抱定坚决的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才可能有"皇天不负有心人"的团聚和圆满。所谓"人之父母,不必皆贤;人子所遇,有幸不幸",父母对于子女,出于各种缘由,不一定能尽到父母之职,子女却不能单纯以自己从父母那里所得多少来决定如何对待父母,"孝"之一字,本就应该是不掺杂任何功利算计的。
孝感动天
虞舜,瞽瞍之子。性至孝。父顽,母嚚,弟象傲。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队队耕田象,纷纷耕草禽。
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
【译文】
虞舜,是瞽瞍的儿子。为人极为孝顺。父亲愚钝蛮横,后母愚蠢顽固,异母弟弟傲慢无礼。虞舜在历山耕作,有大象为他耕作,百鸟为他锄草。这是他的孝心感动出来的结果。尧帝听说了虞舜的故事后,派来许多男丁帮他,并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较后还把天下给了虞舜。
【译诗】
成队的大象来助舜耕田,纷飞的百鸟来助舜锄草。
继承尧帝虞舜登上帝位,虞舜的孝心感动了上天。
【评语】
俗话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但是舜的父亲、继母、异母弟弟曾多次想害死他,整个家庭都以他为敌,《孟子·万章上》记载孟子与弟子万章的对话,就曾提到舜因为受到这些不公对待而到田里对天号泣,在孟子看来,这是“怨慕”,即舜既抱怨着父母,又眷念着父母。可见“孝”并不是一味的愚孝。舜较难得的是,他并没有因为遭到错待而与父母断绝往来或仅仅停止在尽到为人子女的基本责任之上,而是一直努力改善与父母的关系,并始终保持对于父母的感情。
亲尝汤药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亲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
汉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译文】
西汉时期的汉文帝,名叫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早期被封为代王。他的生母是薄太后,汉文帝奉养母亲从不轻慢。薄太后曾生病三年,这期间汉文帝惦念母亲常常睡不着,即使睡了也不脱衣服,煎了汤药不亲口尝过就不奉上。汉文帝的仁孝天下闻名。
【译诗】
汉文帝仁孝之心天下都闻名,他的高大形象已超过百代君王。
这位汉朝皇帝侍奉贤良母亲,为母亲煎了汤药必先亲口尝尝。
【评语】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平时的孝顺很多人做起来并不困难,而一旦父母生病,时间一久,寻医问药、伺候收拾等各种烦心事就考验起子女的孝心了。孝顺的子女绝不会将生病的父母视为负担,只会更用心地为父母减少痛苦,祈愿父母早日恢复健康。当今社会分工细化,为父母治病养老都可以交给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这也确实为子女减少了麻烦,而且在很多方面也能做得更好,但是子女亲自照顾所体现出来的亲情和温暖仍然是无法替代的。
啮指痛心
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而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
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译文】
春秋时期的曾参,字子舆,侍奉母亲十分孝顺。他曾经有一次入山打柴,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看看儿子还不回来,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他忽然觉得心口疼痛,便背起柴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希望令你知晓。"
【译诗】
母亲的手指刚刚咬了一下,儿子曾参就感觉心痛难忍。
背着木柴迅速地返回家中,骨肉连心的感情深到极点。
【评语】
古人认为“孝悌之至,通于神明”,至亲之间由于感情极深厚,所以精气神可以想通感应。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大,但所谓“血浓于水”,父母与子女之间“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现象并不罕见。俗话说"母子连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经常看到,子女的举止情绪即使外人看不出来,但往往也会牵动着父母的心。而反过来,能细致入微地体察父母的需求和想法的子女,又有多少呢?
百里负米
周仲由,字子路。家贫,常食藜藿之食,为亲负米百里之外。亲殁,南游于楚,从车百乘,积粟万钟,累茵而坐,列鼎而食,乃叹曰:"虽欲食藜藿,为亲负米,不可得也。"
负米供旨甘,宁辞百里遥。
身荣亲已殁,犹念旧劬劳。
【译文】
春秋时期的仲由,字子路。早年家中贫困,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背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到楚地做了大官,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褥毯上,钟鸣鼎食,他感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背米,已经不能够再得了啊。"
【译诗】
子路早年背米供奉双亲,甘愿不辞艰辛跋涉百里之遥。
身居高官时双亲已过世,还常常想起双亲养育的艰辛。
【评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儿女有能力想要尽孝时父母却已离世,那么这种遗憾就永远都无法弥补了,所以哪怕物质条件不足,在父母在世时也应该尽到自己的孝道,并不是说非得给父母吃好穿好才算是孝,而是要看内在的孝心是否真切。不仅如此,在父母逝世后仍然保持着孺慕怀念之心,这样的孝才称得上是孔子称赞子路时说的“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者也”。
芦衣顺母
周闵损,字子骞,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纼。父察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
尊前贤母在,三子免风霜。
【译文】
春秋时期的闵损,字子骞,早年丧母。父亲娶了后母,生了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的棉衣絮都是棉花;后母嫌弃闵损,棉衣里填充的是芦花。父亲让闵损赶车,闵损因为衣服不暖,感到寒冷,冻得拿不住缰绳,牵不住牲口。父亲知道了其中的原因之后,就想将后母赶出去。闵损说:"有后母在,只是我这一个儿子挨冷,后母走了,三个儿子就都受冻了。"后母听到这番话以后,悔恨自己过去偏心,变得善良贤惠了。
【译诗】
闵氏贤良的好二郎闵损,闵损从来没怨恨过后娘。
家里有了贤惠的母亲在,三个儿子都避免了寒冷。
【评语】
《尚书·康诰》中认为“不孝不友”是首恶大罪,不孝顺父母和不友爱兄弟同为不可宽恕的事情,实际上,孝顺不是单指对于自己的生身父母而言,友爱也不是仅仅指向自己的同胞手足。现代社会中,家庭的结构组成包括了非血缘关系成员的情况越来越常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子女之间往往矛盾频发,而古人早已以其智慧为我们提供了处理这些关系的范本。
鹿乳奉亲
周剡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双眼,思食鹿乳。剡子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供亲。猎者见而欲射之。剡子具以情告,乃免。
亲老思鹿乳,身挂褐毛衣。
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译文】
春秋时期的剡子,天性非常孝顺老人。父母年纪大了,双眼都患有疾病,他们想喝鹿乳。剡子就穿上鹿皮缝制的衣裳,进入参禅混在群鹿之中,取鹿乳以供父母饮用。一次取乳时,猎人误以为他是鹿,想要射杀他。剡子赶紧现身大声地说明情况,这才避免了被误杀。
【译诗】
双亲年老需饮鹿乳,剡子身披褐色鹿衣。
如不是高声地喊话,就要在山中中箭了。
【评语】
《礼记·祭祀》中曾子说道:“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在曾子看来,能奉养父母,能为父母养老送终只是较基本的孝道。不过即使只就物质生活而言,这“奉养”二字做起来也并非容易,由于个人条件不同,总会有或粗茶淡饭或山珍海味的区别。但不论怎么样,总要尽自己之所能,千方百计满足父母生活所需,方能不愧于心。
戏彩娱亲
周老莱子,至孝,奉二亲,极其甘脆,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尝取水上堂,诈跌卧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
戏舞学娇痴,春风动彩衣。
双亲开口笑,喜色满庭闱。
【译文】
春秋时期的老莱子极其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如小孩般在父母身旁戏耍。有一次为双亲送水,假装摔倒,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以逗得二老开心。
【译诗】
边跳边舞学着小孩戏耍,恰似春风吹起彩衣飘荡。
逗得二老开心哈哈大笑,欢快的气氛充满了庭堂。
【评语】
儒家经典《礼记·坊记》中说“父母在,不称老”,父母仍在世,自己就不称老,推论而言,就是在父母面前不要声称自己已经老了。无论自己年纪多大,在父母面前都保持孺子之心,想方设法不让父母察觉到岁月已逝、迟暮已至,这是细心照顾到父母心里感受的表现,这样的“孝”就相当深入了。当然,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就会向鲁迅所批评的那样,“肉麻当有趣”,反倒过犹不及了。
卖身葬父
汉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途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阴会所,遂辞永而去。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
织缣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译文】
汉代的董永家境贫寒。父亲亡故后,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以安葬父亲。他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请求嫁给他为妻。两人一起来到主人家,主人令他们织出三百匹细绢,才能放他们回家。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返家途中,行至槐荫他们相遇的地方,女子就向董永告别离开了。
【译诗】
董永为了葬父卖身当了雇工,上工路上遇见了美丽的仙女。
仙女结发后织绢偿还了债务,因其董永的孝心感动了上天。
【评语】
传统文化讲究“入土为安”,即使贫无所养,丧事也不愿意潦草完事,其流弊就是“薄养厚葬”,父母在世时不好好奉养,死后丧事却务必风光体面。在处理身后事的问题上,其实儒家讲求的是合乎礼制,体现对先人的尊重即可。单就这个故事本身而言,主人公应该是不仅在父亲生前极尽孝养,更是在父亲死后也尽力安葬,对于“孝”而言,确实是做到了有始有终。在所有的《二十四孝》故事中,这个故事流传较广、影响较大,除了其本身符合“好人又好报”的大众心理之外,大概也和情节中娶了仙女为妻的浪漫色彩有关。
刻木事亲
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兰问得其情,遂将妻弃之。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
寄严诸子侄,各要孝亲闱。
【译文】
汉代的丁兰,幼年父母双亡,未能待养,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侍奉木像就像是侍奉活人一样。时间一长,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有一天开玩笑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木像见了木兰,眼中垂泪。丁兰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译诗】
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来孝敬,形体和容貌与父母在世时一样。
丁兰以此来寄言各位子侄后辈,每个都要好好敬孝自己的父母。
【评语】
因为妻子怠慢一座没有生命的木像就将其休弃,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是一种“重死物而轻活人”的愚行。但是深入故事的深层,却可以发现木像是一种象征物,它代表的是对父母至高无上的尊重,哪怕父母已经去世,这种尊重也不并不随之消失。主人公对这种尊重的执守,已经到了其他家庭关系都要在其面前让路的程度,对于这种虚拟对应着的婆媳冲突,在古代人看来,其心不敬,其行也就不可饶恕,因此主人公的处理方式在故事情境中也并无妥。当然,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能有更多得灵活性来处理好类似的问题。
行佣供母
后汉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乱,负母逃难。数遇贼,或欲劫将去,革辄泣告有老母在,贼不忍杀。转客下邳,贫穷裸跣,行佣供母。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
负母逃危难,穷途贼犯频。
哀求俱得免,佣力以供亲。
【译文】
东汉的江革,少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劫掠他,江革哭告自己尚有老母,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下邳,自己贫穷赤脚,做雇工供养母亲。而母亲所需他全部供奉甚丰。
【译诗】
江革背着母亲在困途中逃难,在逃难中强盗数次来阻拦抢劫。
他苦苦哀求每次都免于劫杀,路上江革边做佣工边奉养母亲。
【评语】
在颠沛流离的逃难当中,身负老母无疑增加了负累和危险,然而以其孝行反而能救其于贼手之中,正如《管子·戒》所说的“孝悌者,仁之祖也”, “贼不忍杀”是“仁”的一种表现,而促使其行仁的正是“孝”。如果说“日久见人心”,日常生活中细水长流式的尽孝已经相当可贵,那么面对险恶的遭遇、困苦的环境之时,在经历了严峻考验后的孝心依旧持久坚定,这种“真金不怕火炼”的孝道更值得钦佩。
怀橘遗亲
后汉陆绩,年六岁,于九江见袁术。术出橘待之,绩怀橘二枚。及归,拜辞堕地。术曰:“陆郎作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术大奇之。
孝悌皆天性,人间六岁儿。
袖中怀绿橘,遗母报乳哺。
【译文】
东汉的陆绩,年仅六岁的时候,去九江晋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将两个橘子藏在袖子里。拜别时,不慎橘子掉在地上。袁术说“陆郎来我家做客,走的时候怎么还要怀藏主人家的橘子啊?”陆绩跪在地上回答:“我母亲爱吃橘子,想带回去让母亲尝尝。”袁术对此十分惊奇。
【译诗】
孝顺父母个尊敬兄长都是人的本性,人间六岁儿童都知道而且能够遵循。
陆绩把主人招待他的橘子怀藏两个,带回家给母亲品尝以报答哺育之恩。
【评语】
一般来说,孩子孺慕父母乃是天性,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儿童因为年纪小不懂与人分享,却会将自己珍爱的东西拿给父母。可惜的是很多父母没有抓住这种机会因势利导,将孩子教育成为大方、孝顺的人,反而不恰当地将自私自利的种子埋在孩子的心田。孝顺长辈的意识要从小正确培养,从小事做起,同时也要注意与处理其他社会关系的教育和谐进行,让孩子能潜移默化地接受孝顺的观念,并能自然而然地外化为自发的行动。
为母埋儿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译文】
汉代的郭巨,家境贫寒。有个三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常常少吃,以省下食物给这个孩子。郭巨跟妻子说:“咱家贫穷,供养不好母亲,儿子又分吃母亲的食物,何不埋了这个儿子?儿子可以再生,母亲不可再有。”妻子不敢违抗丈夫的说法。于是郭巨挖坑,挖到三尺多深的时候,忽然见到黄金一釜,上面写着:“上天赐给孝子郭巨,官家不得取走,民众不得夺去。”
【译诗】
郭巨为了供养好母亲,要埋掉儿子愿母生存。
忽见得天赐黄金一釜,从此后光彩照耀寒门。
【评语】
正如鲁迅先生对这个故事予以无情嘲讽那样,在现代人看来,这种“杀一人救一人”的行为是违背人伦,令人难以接受的,而且故事中“埋儿”的举动有可能引发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是其孝道的一个悖论。但是从古人的角度来说,因为“取法乎上,仅得其中”,所以希望用一种极端的故事,以求得人们在惊奇诧异之外能有所省察,这种叙事心理却是合乎其正常逻辑的。我们在检讨这个故事当中不人道因素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一种“尽己所有以侍奉父母”的坚决之心。
扇枕温衾
后汉黄香,年九岁,失母,思慕惟切,乡人称其孝。躬执勤苦,事父尽孝。夏天暑热,扇凉其枕簟;冬天寒冷,以身暖其被席。太守刘护,表而异之。
冬月温衾暖,炎天扇枕凉。
儿童知子职,千古一黄香。
【译文】
东汉的黄香,九岁时母亲去世,他非常怀念,乡里人都盛赞他孝顺。他做事勤恳,不怕辛苦,对于父亲非常孝敬。夏天炎热,他就为父亲扇凉枕头和睡席;冬天寒冷,他就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窝。太守刘护表彰了他,觉得他的孝行超越了寻常。
【译诗】
冬天冰霜寒冷季节为父亲温暖被窝,夏天酷暑炎热季节把父亲枕席扇凉。
小小少年就知道作为儿子该做什么,真是千年万代的孝顺之子----黄香。
【评语】
未成年人受限于体力、脑力等客观条件,能为父母做的其实很少,但是从生活小事上表现出自己的孝心,这并不是无法做到的事情。在物质条件越来越丰富的现代社会,生活也越来越发便利,为人父母者,固然舍不得让自己的孩子吃苦受累,但是在孩子力所能及的方面,激发、培养他们的孝心,引导、鼓励他们的孝行,比如让其子了解父母的辛劳并分担适当的家务劳动等,这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品性教育。
拾葚异器
汉蔡顺,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乱,岁荒不给,拾桑葚,以异器盛之。赤眉贼见而问之。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贼悯其孝,以白米二斗、牛蹄一只与之。
黑葚奉萱闱,啼饥泪满衣。
赤眉知孝顺,牛米赠君归。
【译文】
东汉的蔡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十分孝顺。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他只得拾桑葚充饥,用不同的容器盛放。一天,巧遇赤眉军,兵士们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成熟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未成熟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二斗白米,一只牛蹄带回家。
【译诗】
黑色的桑葚侍奉给母亲充饥,儿子饥饿难忍流泪沾满衣裳。
赤眉军了解到了蔡顺的孝心,赠送白米和牛蹄给他带回去。
【评语】
将桑葚按生熟分别放置以区别给自己吃和给母亲吃,在这样似乎微不足道的细节背后,蕴藏了多么深沉的孝思!在物质条件极其匮乏的情况下,依然能做到将能力范围之内较好的东西用于奉养父母,不计较物质利用率的高下,也不计算行为回报值的大小,一切纯粹出于较本真的孝心,这样的孝顺没有华丽的装饰,没有造作的表演,反而更显得朴实无华而又弥足珍贵。
涌泉跃鲤
汉姜诗,事母至孝。妻庞氏,奉姑尤谨。母性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鱼脍,夫妇常作;又不能独食,召邻母共食。舍侧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跃双鲤,取以供。
舍侧甘泉出,一朝双鲤鱼。
子能事其母,妇更孝于姑。
【译文】
汉代的姜诗,非常孝顺母亲。妻子庞氏,侍候婆婆尤为谨慎细致。母亲喜欢饮江水,妻子就去距家六七里的地方取来江水供婆婆饮用。母亲又喜欢吃鱼,夫妇就经常做,但是,母亲又不一个人吃,于是夫妇请来邻居老母共同食用。有一天房屋一侧忽然涌出泉水,味道如同江水,每天又跃出两条鲤鱼。夫妇就用这泉水和鱼供母亲受用。
【译诗】
屋的一侧忽然涌出甘泉,每天又有两条鲤鱼跃出。
这样儿子就能照料母亲,媳妇也就会更孝顺婆婆。
【评语】
这个故事引人注目的是夫妻双双都孝顺,不仅儿子孝顺母亲,儿媳更是孝顺婆婆。受到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二十四孝》的故事大部分都是以男性角度出发来谈孝道,在家庭夫妻关系中也强调儿媳对公婆的孝顺,没有谈及女婿对岳父母的孝顺。而现代家庭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都是对等的,特别是双方都为独生子女的家庭越来越普遍,如果在乎孝顺问题上区别对待“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不能一视同仁,那么就会引发诸多矛盾冲突,这对维护家庭稳定、营造和睦氛围是非常不利的。
闻雷泣墓
魏王裒,事亲至孝。母存日,性怕雷,既卒,殡葬于山林。每遇风雨,闻阿香响震之声,即奔至墓所,拜跪泣告曰:“裒在此,母亲勿惧。”隐居教授,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至废《蓼莪》之篇。
慈母怕闻雷,冰魂宿夜台。
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
【译文】
魏晋时的王裒,侍奉双亲十分孝顺。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哭泣,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诗经》看到《蓼莪》篇,就会泪流满面,之后他的学生也不忍再读这首诗了。
【译诗】
慈母在世时就生怕听到雷声,死后冰冷之魂宿在黑暗墓中。
每一次听到打雷就跑到墓地,围绕墓地转上千次安慰母亲。
【评语】
人死如灯灭,生者所做的事情,对于死者来说并无实际意义,应该说更像是生者的一种心愿寄托。然而死亡并不能轻易将一个人在世界上的痕迹抹去,在与之有深刻感情的他人的记忆当中总会为之留存着位置。《诗经·小雅·小宛》曾咏叹道:“我心忧伤,念昔先人。”对于那些孝顺之人来说,对于父母的感情并不随着父母的离世而有所减退,其孝心孝行或保留着旧有习惯,或类推至相似情境,这样的孝更称得上是完完全全的孝。
乳姑不怠
唐崔山南曾祖母长孙夫人,年高无齿。祖母唐夫人,每日栉洗,升堂乳其姑。姑不粒食,数年而康。一日病,长幼咸集,乃宣言曰:"无以报新妇恩,愿子孙妇如新妇孝敬足矣。"
孝敬崔家妇,乳姑晨盥梳。
此恩无以报,但愿子孙如。
【译文】
唐代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纪大了,没有牙齿。祖母唐夫人,她每天为婆婆梳洗,并到堂前给婆婆喂乳。婆婆虽然不能吃饭食了,但多年来一直身体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她把一家老少都召集到跟前,郑重地说:“我用什么也报答不了儿媳妇的恩德,但愿儿媳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我就知足了。”
【译诗】
崔家儿媳妇唐夫人非常孝敬老人,每天早晨都给婆母梳洗喂乳。
这种恩德是用什么也报答不了的,但愿子孙都能保持这种孝敬。
【评语】
这个故事当中没有像《二十四孝》中的其他故事一样出现男性成员主导的画面,反而更显得媳妇媳孝婆慈的纯粹自然,婆媳之间互相爱护而彼此亲厚。婆媳关系历来是菲律宾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的一个难题。在古代,大部分婆媳的家庭地位并不平等,社会也一面倒地强调儿媳对于婆婆的孝顺,而鲜少反向考虑儿媳的诉求,现代社会的情况虽大有不同,但是也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只有像这样做到"以我心换你心",各自"爱屋及乌",才能保证婆媳关系的稳定和融洽。
卧冰求鲤
晋王祥,字休征。早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父前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尝欲食生鱼,时天寒冰冻,解衣卧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
至今河水上,一片卧冰模。
【译文】
晋代的王祥,字休征。早年丧母。继母朱氏不仁慈,在父亲面前多次说王祥坏话,由于这个缘由他失去了父亲的关爱。一次继母想要吃活的鲤鱼,当时正逢天寒冰冻,王祥脱了衣裳,卧在冰上,想用身体化掉冰后弄到活鱼。冰忽然自己融化了,跳出两条鲤鱼,王祥将鲤鱼拿回家里供继母食用。
【译诗】
继母对前妻的儿女不慈善人间常有,王祥这样孝顺不渝的子女天下绝无。
多少年过去了直到在今天的河水上,还能看到当年王祥卧冰求鲤的痕迹。
【评语】
《论语·宪问》中记载,孔子曾说过:“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就是说要以公平正直的态度对待伤害自己的人。父母对自己有养育之恩,固然要尽力回报,而像这个故事中的父母并不慈爱,孩子却不是以怨报怨,其所坚持的正是为人子女的本心。?融冰?的情节其实也代表了这样一个隐喻:人心都是肉长的,以一片赤诚待人,迟早有一天总能融化那冻僵了亲情的坚冰。
恣蚊饱血
晋吴猛,年八岁,事亲至孝。家贫,榻无帷帐。每夏夜,蚊多攒肤。恣渠膏血之饱,虽多,不驱之,恐去己而噬其亲[也。爱亲之心至矣。
夏夜无帷帐,蚊多不敢挥。
恣渠膏血饱,免使入亲帏。
【译文】
晋代的吴猛,年方八岁,非常孝顺父母。他的家境贫寒,睡觉的地方没有蚊帐。每到夏天夜间,很多蚊子咬人。吴猛让蚊子任意地咬自己,吸血吃饱,虽然蚊子很多,却不驱散,唯恐蚊子飞离自己去咬父母。爱护父母之孝心真是到了极点。
【译诗】
夏天夜间睡觉的地方没有蚊帐,很多蚊子咬自己然而却不肯驱赶。
让它们随意地咬自己吸血吃饱,免得飞到父母那里去咬二位老人。
【评语】
俗话说“寒门出孝子”,在物质条件缺乏的时候,往往反而能让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顺在缺乏物质体现的情况下更能反映出其真心实意。这个故事中以己身引蚊的举动看似幼稚,其实正反映出儿童简单而直接的“爱护父母、为父母分担忧苦”的心理。对于衣食无忧的现代人来说,怎样从初始就呵护好孩子的赤子之心,并让其在日后的成长中不忘本心,不失本性,能将父母对于孩子的亲情“反哺”给父母,这不是一味“给孩子较好的”所能奏效的。
扼虎救父
晋杨香,年十四岁,尝随父丰往田获杰粟,父为虎曳去。时香手无寸铁,惟知有父而不知有身,踊跃向前,扼持虎颈,虎亦靡然而逝,父才免于害。
深山逢白虎,努力搏腥风。
父子俱无恙,脱离馋口中。
【译文】
晋代的杨香,十四岁的时候,有一次跟随父亲杨丰去田间收割粮食。父亲被老虎扑倒后拖拽而去。当时杨香手无寸铁,赤手空拳,但是,一心想救父亲的他不顾一切,急忙跳上前,用尽力气,掐住老虎的脖子拼命搏斗。老虎终于倒下了,只得放下他父亲跑了,杨香的父亲这才幸免于难。
【译诗】
杨香父子在深山碰到白虎,杨香努力进行残酷的搏斗。
父子二人都没有受到伤害,勇敢的杨香使父脱离虎口。
【评语】
正如《吕氏春秋·孝行览》中所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孝顺”在日常生活中也许不难做得很好,而在突发事件中就要考验孝心的含金量了。人在危急关头往往能爆发出惊人的潜能,故事的主人公还是一个半大孩子,却能面对猛虎的攻击英勇搏斗奋不顾身,这不仅是勇气的胜利,更是亲情的胜利。在现实生活中,固然要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而同样重要的是,应该鼓励孩子有所担当的勇气。
哭竹生笋
晋孟宗,少丧父。母老病笃,冬日思笋煮羹食。宗无计可得,乃往竹林中,抱竹而泣。孝感天地,须臾地裂,出笋数茎。持归作羹奉母,食毕病愈。
泪滴朔风寒,萧萧竹数竿。
须臾冬笋出,天意报平安。
【译文】
晋代的孟宗,少年丧父,母亲年老病重,时值严冬,想吃鲜笋做的羹汤。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抱竹哭泣。他的孝心终于感动了天地,片刻间地面开裂,长出数茎竹笋,孟宗采回做成羹汤,奉给母亲,母亲喝了后便病愈了。
【译诗】
眼泪在寒风中滴落,几根竹子冷落凄清。
片刻之间冬笋长出,天意较终报得平安。
【评语】
冬天出笋并非罕有,只有由孝子哭泣而得就带上了一些神异的色彩,但是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个故事寄托了达成孝子心愿的良好愿望,更显示了孝顺之心的巨大力量。现代人往往会对这些情感意味浓厚而“科学性”不足的故事不以为然,却忽略了故事深层劝人向善的譬喻属性,其实联系到现实生活,并不缺乏孝心超越常人所不能为的非凡事迹。对于孝心可以创造感天动地的奇迹,也许我们应该做的不是持怀疑的态度,而是要内化为具体行动的信心和动力。
尝粪忧心
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到任未旬日,忽心惊汗流,即弃官归。时父疾始二日,医曰:“欲知瘥剧,但尝粪,苦则佳。”黔娄尝之甜,心甚忧之。至夕,稽颡北辰,求以身代父死。
道县未旬日,椿庭遘疾深。
愿将身代死,北望起忧心。
【译文】
南朝齐代的庾黔娄,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他夜里跪拜北斗星,祈求以己身代替父亲去死。
【译诗】
庾黔娄赴任县令没满十天,父亲的病势就已经转重。
儿子回家愿以身代父去死,深忧跪拜北斗祈求好转。
【评语】
同是“尝粪”,勾践之于夫差是充满了复仇者的机诈,这里却是满溢出为人子女者的忧虑。这种在现代人看来“不卫生、不科学”的举动,虽然已经没有必要也没有机会发生,但是和孝顺的子女在父母生病时到处寻医问药乃至“病急乱投医”、烧香拜神等行为也有共通之处,那就是子女对于父母疾苦恨不能以身代之的深切感情。在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面前,人们较终总是无法抗拒的,但是在尽量延缓这一过程的行动当中,却可以极尽人力而为之,这就是孝顺与否的试金石了。
涤亲溺器
宋黄庭坚,元祐中为太史,性至孝。身虽贵显,奉母尽诚。每夕,亲自为母涤溺器,未尝一刻不供子职。
贵显闻天下,平生孝事亲。
亲自涤溺器,不用婢妾人。
【译文】
北宋的黄庭坚,是宋哲宗元祐年间的太史,非常孝敬老人。虽然官高显耀,但侍奉母亲至诚至孝。每天晚上,他亲自为母亲洗刷便桶,没有一刻不尽孝子之职。
【译诗】
官高显贵天下闻,一生至城尽孝心。
亲手为母洗尿盆,不用婢女和妾侍。
【评语】
亲自洗刷便桶,这在平常人家并不少见,但联系到故事主人公已经身居高位、婢妾成群的背景,这样的举动就非常难得了。在现代社会,因为要受制于时间、效率等具体条件,侍奉父母时事无大小亲力亲为很难做到,尤其是在个人地位越高、责任越大、事务越繁忙之时更是如此,但是很多微小的地方却是需要子女用心留意才能照顾到的,很多时候父母也并不求子女提供优厚的物资享受,而只要子女有贴心的举动、暖心的话语就已经满足了。